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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年9月22日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立案标准:引诱未成... 查看详情 >>
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年9月22日根据《刑法》第294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全可分解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领导... 查看详情 >>
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年9月22日根据《刑法》第294条第3款之规定,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立案标准:... 查看详情 >>
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年9月22日根据《刑法》第301条第1款之规定,本罪是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立案标准: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 查看详情 >>
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年9月22日根据《刑法》第292条之规定,本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流氓动机而成帮结伙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立案标准:对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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